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永嘉县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永嘉县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考核办法
根据《2011年度永嘉县乡镇考绩法》(永委发〔2011〕29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乡镇。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按照《2011年永嘉县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表》(见附表)对各被考核单位实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3分),最后一名得基本分的50%,并在此区间按被考核单位实绩确定被考核单位的得分,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1-【0.5/(z-n)×(z-m)】}×基本分(z为第一名实绩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实绩得分,n为最后一名实绩得分)。
三、考核实施
1、考核组织: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县环保局参与共同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程序:考核组依据本考核办法,对各被考核单位的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并于
附件: 2011年永嘉县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表 | |||||||
编号 | 考核对象 | 考核要求 | 赋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 方法 | 考核 部门 | 计 分 |
1 | 上塘镇 | 完成污水一、二级管网建设 | 30 | 管网建设小于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下竂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8分);完成陡门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8分);完成峙口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12分);完成城东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12分);完成路口、陈岙、东岸、黄屿、李家村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10分)。 | 70 | 下竂、陡门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峙口、城东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6分、完成环评得8分,落实征地得12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7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2 | 瓯北镇 | 乌牛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5分);完成污水一、二级管网建设 | 50 | 乌牛污水处理厂未开工建设不得分。管网建设小于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瓯北浦西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0分);完成乌牛西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0分);完成五星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5分);完成罗浮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5分);完成乌牛码道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5分);完成乌牛鸭鹅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5分);完成安丰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附属工程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5分);完成乌牛王宅、孙宅、祥池、岭下、古塘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5分)。 | 50 | 瓯北浦西、乌牛西湾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五星、罗浮、乌牛码道、乌牛鸭鹅、安丰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3分、完成环评得4分,落实征地得5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3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3 | 桥头镇 | 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并于9月份投入使用(25分);完成污水一、二级管网建设 | 50 | 污水处理厂未投入使用不得分。污水管网建设小于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桥头岩门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3分);完成桥头梨村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3分)。完成白沙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9分);完成外窑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9分);完成坦头、窑底、溪西、前庄、黄堡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6分)。 | 50 | 岩门、梨村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白沙、外窑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5分、完成环评得7分,落实征地得9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4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4 | 桥下镇 | 桥下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30分)。 | 30 | 污水处理厂未开工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桥下垃圾填埋场建设并投入使用(12分);完成垟湾园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0分);完成西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7分);完成徐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7分)。完成梅岙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7分);完成金桥新区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7分);完成昆阳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7分);完成茗岙垃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7分)。完成六岙、西岸、八里、东村、桥下村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6分)。 | 70 | 桥下垃圾填埋场、垟湾园区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西溪、徐岙、梅岙、金桥新区、昆阳、茗岙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3分、完成环评得5分,落实征地得7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4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5 | 沙头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30分)。 | 3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花坦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6分);完成高浦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6分)完成古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16分);完成渠口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12分);完成高浦、下浦、潮际、渔田、庙活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10分)。 | 70 | 花坦、高浦、古庙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渠口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5分、完成环评得8分,落实征地得12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7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6 | 鹤盛乡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鹤盛垃圾填埋场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25分);完成鹤盛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25分);完成下岙、岭上、上埠、盖潭、鹤洋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10分)。 | 60 | 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完成立项得12分、完成环评得18分,落实征地得25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7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7 | 岩坦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岩坦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35分);完成溪口、岩门、闪坑、东岙、屿北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25分)。 | 60 | 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18分、完成环评得25分,落实征地得35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20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8 | 岩头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岩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35分);完成下烘、溪南、苍坡、方巷、下美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25分)。 | 60 | 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20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9 | 枫林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枫林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35分);完成兑垟、福田、徐家湾、内档、东升、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25分)。 | 60 | 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20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10 | 大若岩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大若岩垃圾压缩式中转站前期手续的办理,落实征地。(35分);完成银泉、玉泉、荆州、大若、九房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25分)。 | 60 | 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18分、完成环评得25分,落实征地得35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20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11 | 碧莲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碧莲下村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5分);完成山坑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征地(25分);完成石湖、黄岗、缸窑、澄田、新岙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10分)。 | 60 | 下村垃圾中转站未投入使用不得分。山坑垃圾中转站完成立项得12分、完成环评得18分,落实征地得25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7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
12 | 巽宅镇 | 根据楠溪江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的走向,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40分)。 | 40 | 未完成污水管网规划不得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完成巽宅垃圾填埋场扩容并投入使用(35分);完成麻埠、龙前、小溪、沙埠、进书等5个垃圾收集点建设(25分)。 | 60 | 垃圾填埋场未扩容并投入使用不得分。5个垃圾收集点只完成3个或以下不给分,完成4个给20分。 | 实地考察查阅台帐 | 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考核办法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