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永嘉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永嘉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2011年度永嘉县乡镇考绩法》(永委发〔2011〕29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乡镇。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按照《2011年永嘉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考核标准》(见附表)对各被考核单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1.4分),最后一名得基本分的50%,并在此区间按被考核单位实绩确定被考核单位的得分,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1-【0.5/(z-n)×(z-m)】}×基本分(z为第一名实绩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实绩得分,n为最后一名实绩得分)。
三、考核实施
1、考核组织:由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程序:考核组依据本考核办法,对各被考核单位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于
2011年永嘉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完成县下达的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7)150%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 15 | 每少完成1%,扣1分。完成数达不到年度任务90%的,不得分。 |
2 | 完成县下达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年度计划任务。 | 15 | 每少完成1%,扣1分。完成数达不到年度任务90%的,不得分。 |
3 | 成立了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有专职从事村镇规划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年内配合县规划建设局组织村镇建筑工匠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培训。 | 6 | 未成立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的扣2分。无专职从事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扣2分。不配合开展建筑工匠技能培训的扣2分。 |
4 |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 | 14 | 未制定的不得分。《实施意见》应包括拆迁安置、整村或连片改造、危房改造、移民工程、宅基地置换、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优惠等方面配套政策。根据制定出台具体政策的时间、效果、可操作性的程度、完整性,分14、12、10、8四档打分,有创新的酌性加分。 |
5 | 对己列入今年农房改造计划的村,要完成进度。其它各镇要求启动1-2个试点村的整体或连片改造建设,连片规模原则要求达到1公顷以上。启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村庄,都已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整村推进的,还应编制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 | 20 | 未按进度完成、未启动试点村整体或连片改造建设的扣4分,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村庄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每发现1个扣4分,整村推进或连片改造的项目未编制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的。每发现l个扣4分。扣完为止。 |
6 | 统一组织实施的整村或者成片推进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村庄应建立相应农房改造建设领导机构,要编制农房改造实施计划,建设项目要实施申报制度,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 6 | 未建立农房改造建设领导机构的扣2分,未编制农房改造实施计划扣2分,项目实施未实行申报制度的,每个扣1分。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每个扣1分。 |
7 |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申报、审核程序规范,上报材料完整;对象把关严格,并进行公示;补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 | 10 | 工作不规范、上报材料不完整、对象把关不严、未公示的各扣1分;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补助资金发放不足额、发生挪用截流的各扣2分。 |
8 | 如实填写《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进度报表》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表》,及时上报无差错。 | 12 | 未如实填写并及时上报的,每月扣1分。扣完为止。 |
9 | 按时上报半年和年度总结。 | 2 | 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
合计 | | 100 | |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考核办法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8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