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永嘉县城镇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永嘉县城镇绿化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2011年度永嘉县乡镇考绩法》(永委发〔2011〕29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乡镇。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1、考核内容:全镇去冬今春增加的人均绿地面积。全镇去冬今春增加的人均绿地面积=全镇去冬今春增加的公共绿地总面积/全镇常住人口。(注:新增绿地面积不包括改造和补植的绿地面积,常住人口指在区划调整前有绿化任务的原建制镇常住人口,具体数据以2010年度县统计局人口普查数据为准。)
2、计分标准:本考核满分为2分。第一名得分满分2分,其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分:考核得分=该单位去冬今春增加人均绿地面积/排名第一的单位去冬今春增加的人均绿地面积×2。
三、考核实施
1、考核组织: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程序:2011年7月各镇将去冬今春增加的公共绿地总面积、绿化项目具体位置等信息上报考核组,考核组按照计分标准计算得分,于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考核办法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