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永嘉县各中心镇1+X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永嘉县各中心镇1+X空间布局规划编制
考核办法
根据《2011年度永嘉县乡镇考绩法》(永委发〔2011〕29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乡镇。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1、考核内容:中心镇1+X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和规划编制水平。
2、计分标准:
(1)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中心镇在12月底前完成1+X空间布局规划的,试点镇在6月底前完成1+X空间布局规划的,得基本分70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2)由县规划建设局会同县发改局组织专家组对各乡镇已完成的规划成果进行统一评比,依照规划编制水平给分(满分30分)。
(3)对两项实绩得分累加后依照总分对各被考核单位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1.5分),最后一名得基本分的50%,并在此区间按被考核单位实绩确定被考核单位的得分,计算公式为:实际得分={1-【0.5/(z-n)×(z-m)】}×基本分(z为第一名实绩得分,m为被考核单位实绩得分,n为最后一名实绩得分)。
三、考核实施
1、考核组织: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程序:考核组依据本考核办法,对各被考核单位的1+X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考核,并于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考核办法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