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苍南龙港 “4·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设有小作坊或出租居住的通天房以及其他消防隐、患突出的场所。
三、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18日)。
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周密部署,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治理阶段(4月18日至4月26日)。
1.检查排摸。在各整治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自行组成检查组,对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逐一开展消防检查。
2.建立底册。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场所类别分别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漏一家,有效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实况。
3.督促整改。对可以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消防安全。对隐患严重的责任单位要进行政府挂牌整治,明确整改督办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消除。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督促整改后,相关部门要组织自查验收,认真总结,分析不足,查漏补缺。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建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建良为组长、防火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分工如下: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消防大队负责;2、公共娱乐场所由文化部门负责,公安、消防、工商部门参与;3、“三合一”场所由乡镇政府负责,安监、公安部门参与;4、居住出租房由乡镇政府负责,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办公室)参与;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由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加油站、无证加油点由安监部门负责,铝制品抛光企业由乡镇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做好上述工作。6、设有小作坊或出租居住的通天房由乡镇政府负责,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办公室)配合。
五、相关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抓紧贯彻落实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苍南“4.11”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1〕77号)文件精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强化工作责任,实行任务分片包干,网格划分责任,使排查深入到每家每户;要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法,要根据“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的刚性要求执法,对隐患突出而又拒绝整改的责任单位要敢于动真格,善于抓典型,通过拘留、关停、强拆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常态严管的高压态势,威慑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开展检查时应填写《居住出租房、“通天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附件1、2、3、4)。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消防知识普及面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组织消防宣传人员深入农村乡镇、城郊结合部、社区、“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开展消防常识普及宣传,将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到户到人,切实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实行日报制,每日工作情况及《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对象明细表》(附件2)于当日下午4:30前上报县消防大队。工作总结及《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4月26日前上报县消防大队(联系人:邵晓乐,电话:67250176,传真:67250176)。
附件:1.居住出租房、“通天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2.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3.“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5.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对象明细表
6.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居住出租房、“通天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情况登记表
负责人 | | 地址 | | |||
电话 | | 居住人数 | | |||
建筑层数 |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隐患情况 | ||||
1 | “通天房”居住区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 | 是□ 否□ | ||||
2 | 楼梯间是否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楼梯间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不得采用木楼梯) | 是□ 否□ | ||||
3 | 室内隔断是否采用不燃材料 | 是□ 否□ | ||||
4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是□ 否□ | ||||
5 | 灶间有无集中设置 | 是□ 否□ | ||||
6 | 有无配备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 是□ 否□ | ||||
7 | 电气线路是否采取套管保护 | 是□ 否□ | ||||
8 | 电气线路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有无采用铜丝、铁丝等替代保险丝 | 是□ 否□ | ||||
9 | 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的装置 | 是□ 否□ | ||||
10 | 居住30人以上出租房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 | 是□ 否□ | ||||
其他火灾隐患 | | |||||
存在的火灾隐患处理情况(立案、函告、联合执法) | | |||||
备注 | | |||||
排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2: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字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检查人 | | 检查时间 | | |||||
检查 内容 | 1.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 2.营业期间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上锁( ) 3.营业期间是否燃放烟火爆竹( ) 4.营业期间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 5.是否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推闩式逃生门锁( ) 6.场所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7.是否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 8.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9.是否制定灭火逃生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10.是否配备消防引导员( ) | |||||||
备注: | ||||||||
附件3
“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字 | | 地址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检查人 | | 检查时间 | | |||||||
场所结构 | 层数 | 总面积 | 居住人数 | | ||||||
存在的主要隐患: | ||||||||||
备注: | ||||||||||
附件4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字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检查人 | | 检查时间 | | |||||
检查 内容 | 1、是否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 2、营业期间是否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 3、是否存在占道经营( ) 4、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5、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到位并运行正常( ) 6、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上锁( ) 7、消防控制室是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 8、是否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推闩式逃生门锁( ) 9、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10、是否制定灭火逃生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 |||||||
备注: | ||||||||
附件5: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对象明细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对象 | 地址 | 检查人员 | 存在火灾隐患、违法行为 | 处理情况 | 整改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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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月 日
注:1、该表每日下午下班前上报,上报内容为当日监督情况。
2、“对象”一栏内如为出租放可填写居住出租房的负责人;如为单位填写单位名称。
附件6: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2011年 月 日
重点隐患类别 | 出动检查组数(个) | 出动检查人数(名) | 检查场所数量(家) | 发现隐患数量(处) | 整改隐患数量(处) | 关停数(家) | 媒体曝光单位或场所(家) | 拆除违章建筑面积数(平方米) |
居住出租房 | | | | | | | | |
设有小作坊或出租居住的通天房 | | | | | | | | |
人员密集场所 | | | | | | | | |
“三合一”场所 | | | | | | | | |
公共娱乐场所 | | | | | | | |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填报人: 审批人:
主题词:消防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