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林区道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浙林计〔2011〕48号)精神和《永嘉县林区道路建设规划(2010-2020)》要求,结合年前各镇(街道)申报的2011年集体林区道路建设计划确认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集体林区道路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计划实施的重点为县农林示范基地、竹林区、经济林区和建设难度相对较低的林区道路。
二、列入县规划的林区道路主干道,经验收合格的,每公里补助6万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5万元,县财政配套补助1万元)。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永嘉县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申报和验收暂行规定》(永林〔2011〕4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好自筹资金,做好项目申报、技术设计、质量控制、生态保护、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各有关单位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建立林区道路建设月报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从2011年9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将林区道路建设进度表(附件2)报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联系人:叶胜忠,联系电话:67224477,机关网:684325)。
附件:1.2011年集体林区道路建设计划表
2.林区道路建设进度月报表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抄送: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市林业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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