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自开展“省级森林县”创建以来,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0〕170号)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森林县创建有关目标任务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58号)精神,认真制定规划,全力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去冬今春市里下达的绿化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更好地推进“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提高绿化成活率,进一步巩固绿化成果,现就做好绿化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绿化管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冬今春,我县按照市里下达的绿化任务,抢抓时间,扎实工作,狠抓落实,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绿化任务,实际新植绿化面积达17314亩。去冬今春新植苗木面积大,资金投入多,后期管护工作稍有疏忽,将会造成巨大损失,挫伤广大干部群众绿化造林的积极性,进而伤害党和政府的声誉、形象。做好管护工作是绿化苗木成活的重要基础,更是“省级森林县”创建成败的关键。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要提高对绿化管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努力形成绿化管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0〕170号)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森林县创建有关目标任务的通知》(永政办发〔 2011 〕58号)要求,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应的管护责任。绿化管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交通干线绿化管护工作由县交通部门(公路段)负责实施(41省道岭下至上塘段绿化管护工作由属地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楠溪江风景区景点范围内绿化管护工作由县风景旅游部门负责实施;其他绿化项目管护工作由属地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处于保活期内(具体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的绿化管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二)及时监管,有效管护。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新植苗木质量的“回头看”,加强对绿化施工单位的督查,督促施工单位尽早采取管护措施。绿化管护工作着重把握以下重点:
1、在夏季高温季节,采取遮荫培土等保湿措施,注意降低地表温度,减少水分蒸发,避免高温灼伤和干死。高温季节要每天人工浇水,浇水量要充足。要避免在上午9时至下午3时之间浇水,以免水分蒸发时灼伤苗木。雨季要注意排涝,防止长时间积水造成苗木死亡。
2、在种植的第一年,对胸径较大的大苗,要进行支撑,防止风吹摇动导致苗木死亡。
3、对新植的大苗,要进行包扎、遮阴、修剪等技术处理,减少水分蒸发。
4、在养护季节要及时拔除杂草。
5、在冬季要注意做好保暖工作,特别是要对大苗主干进行包扎保暖,并控制浇水。
6、要加强苗木病虫害防治,以生态环保药物防治为主,减少化学药物使用。
7、要加强植株的修剪与整形工作,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8、对达不到规格标准的要适时更换,成活率达不到标准的要适时补植,确保新植苗合格率,努力提高树木成活率。
(三)市场运作,经费保障。为切实提高绿化成活率,今后,责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绿化施工协议时,要确保保活养护费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0%。保活期内的绿化管护经费由施工单位先行解决。绿化管护工作验收并移交后,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保活养护费和绿化管护经费拨付到位。绿化管护工作移交资料包括合同文本、施工图、竣工图等,责任单位要逐一核对,认真组织验收。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内审机制,规范绿化管护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社会团体等通过招投标程序,承包相应区域的绿化管护工作。通过林地绿地认养、承包、出让冠名权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开展认养活动。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绿化工程成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绿化管护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绿化管护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县政府已成立“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各绿化工程的建设、管护等工作。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绿化管护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分析会,把握现状,明确薄弱环节,及时落实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绿化管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林业、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绿化管护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促使绿化管护工作科学、有序运行。要加强宣传,畅通渠道,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参与绿化工作的监管中来。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责,扎实工作,切实抓好绿化管护工作。对工作不力招致严重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在实施绿化管护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解决。
抄送:市林业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