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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推进我县“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市20112012年绿化(创森)责任状》任务要求,现将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下达的绿化任务,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全力推进“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绿化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今冬明春我县“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绿化总任务共计24853亩。

(一)县城和中心城镇绿化工程:绿化总任务1170亩(计780600平方米)。

分管县领导:陈志斌;牵头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责任人:陈芝双;实施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海岸基干林带和沿江沿河沿溪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1、海岸基干林带建设:绿化总任务为1305亩,其中泥质海岸基干林带435亩、基岩海岸林带抚育87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重要江河溪森林景观带建设工程:绿化总任务88亩,其中瓯江温州段75亩、菇溪13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人:戴本石;实施责任单位:瓯北功能区管委会、桥头镇人民政府、桥下镇人民政府、桥头镇菇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三)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工程

1、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绿化总任务为1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徐贤博;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森林村庄创建:创建总任务80个村(8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省级森林城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巽宅镇)。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巽宅镇人民政府。

(四)森林生态及景观建设工程

1、景区风景林:绿化总任务5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责任人:汤光胜;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山地风景林建设、碳汇林建设、迹地更新造林建设等。

1)山地造林20340亩(其中火烧迹地14250亩,风景林6090亩):东城街道1580亩,南城街道2760亩,北城街道150亩,江北街道300亩,黄田街道100亩,岩头镇3430亩,枫林镇860亩,沙头镇4060亩,桥下镇2000亩(包括其它温州市级碳汇林1000亩),大若岩镇2000亩,碧莲镇1000亩,巽宅镇800亩,岩坦镇1000亩,鹤盛镇3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碳汇林10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桥下镇人民政府,碳汇林承建单位。

3、森林公园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功能区、中心城镇启动1个以上城郊森林公园建设,3年内建成(瓯北功能区启动2个森林公园建设,2年内建成)。城郊森林公园由各功能区、中心城镇负责规划、设计、投招标、施工、管理等工作,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提供技术指导;瓯江北岸城市森林公园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设计、投招标、施工、管理等由瓯北功能区负责;建成区内森林公园建设以县规划建设局为主,建成区外森林公园建设以县林业局为主。

分管县领导:陈志斌、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责任人:陈芝双、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要在去冬今春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冬明春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领导班子,确保“省级森林县”创建持续有效开展。各功能区管委会和部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职能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落实责任。今年的“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相比去冬今春任务更重。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今冬明春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今冬明春绿化造林任务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做到责任人、资金、苗木、地块、工作措施、建设成效“六落实”,责任分工要明确,任务分解要及时,监督机制要健全。新建工程必须按绿化的季节和时间要求设计、施工、验收,确保“省级森林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县发改、财政、规划建设、水利、林业、国土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各责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划预算,把各绿化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列入当年计划,汇总报财政部门统一列入年度预算,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保障。要依职责分工落实绿化责任,特别是规划建设、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要用好用足绿化资金,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其它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参与绿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工程建设的氛围。 

(四)狠抓进度。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统筹安排,尽早谋划,狠抓进度。9月上旬要落实任务和绿化地块;9月底编制完成园林绿化和造林工程项目设计,落实绿化资金,做好造林绿化的各项物资准备,特别是苗木准备。10月到11月启动并完成工程投招标工作,完成绿化用地政策处理,力争12月份进场施工;充分利用201112月至20123月底有利时机实施绿化,落叶树种在20122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常绿树种在3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

(五)加强考核。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创建“省级森林县”绿化工作纳入各功能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重要考核内容。县监察局、效能办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各绿化重点工程项目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附件:1.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任务分解表

          2.永嘉县2012年山地造林及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计划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任务分解表

 

(一)县级和中心城镇绿化工程

类型

面积

分管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县级和中心城镇绿化工程

1170亩(780600㎡)

陈志斌

县规划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陈芝双、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二)海岸基干林带和沿江沿河沿溪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1、海岸基干林带建设

泥质

435

胡宝锋

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郑文荣、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基岩

870

小计

1305

2、重要江河溪森林景观带建设工程

瓯江温州段

2km75

瓯北功能区管委会、县水利局、桥下镇

徐孟鹤、戴本石、董庆标

菇溪

0.75km13

县水利局、桥头镇、桥头镇菇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戴本石、戴源涌、金绯宇

小计

88

 

 

(三)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工程

1、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

100

 

 

胡宝锋

 

胡宝锋

县农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徐贤博、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2、森林村庄创建

80个村(800亩)

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郑文荣、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3、省级森林城镇创建

1

县林业局、巽宅镇人民政府

郑文荣、金哲旺

(四)森林生态及景观建设工程

1、景区风景林

50

胡宝锋

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汤光胜、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2、山地风景林、碳汇林建设、迹地更新造林建设等

山地造林

⑴火烧迹地14250亩(其中市级碳汇林1000亩)

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郑文荣、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⑵风景林6090

 

 

碳汇林(片林)

1000

县林业局、桥下镇人民政府

郑文荣、董庆标

3、森林公园建设

⑴各功能区、中心城镇启动1个以上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瓯北功能区启动2个森林公园建设,2年内完成),3年内建成

陈志斌、胡宝锋

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各功能区、中心镇

郑文荣、陈芝双、各功能区、中心镇主要负责人

⑵瓯江北岸城市森林公园

瓯北功能区管委会、县林业局

徐孟鹤、郑文荣


附件2

永嘉县2012年山地造林及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计划表

 

功能区、镇、街道

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计划创建数

山地造林

碳汇林

上塘功能区

16

4490

 

南城街道

4

2760亩(其中景观林760亩)

 

北城街道

6

150

 

东城街道

6

1580亩(其中景观林1280亩)

 

瓯北功能区

7

400

 

乌牛街道

2

 

 

三江街道

2

 

 

黄田街道

1

100

 

江北街道

1

300

 

东瓯街道

1

 

 

各中心镇

57

 

 

桥头镇

5

 

 

桥下镇

7

2000亩(其中市级碳汇林1000亩)

1000

沙头镇

3

4060亩(其中景观林2060亩)

 

枫林镇

3

860亩(其中景观林560亩)

 

岩头镇

5

3430亩(其中景观林1430亩)

 

鹤盛镇

5

300

 

岩坦镇

6

1000

 

碧莲镇

4

1000

 

巽宅镇

18

800

 

大若岩镇

1

2000

 

合计

80

20340亩(其中景观林6090亩)

1000

 

 

 

 

 

 

 

 

 

 

 

 

 

 

 

 

 

主题词:林业  绿化任务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30印发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6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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