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推进我县“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市2011—2012年绿化(创森)责任状》任务要求,现将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下达的绿化任务,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全力推进“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绿化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今冬明春我县“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绿化总任务共计24853亩。
(一)县城和中心城镇绿化工程:绿化总任务1170亩(计780600平方米)。
分管县领导:陈志斌;牵头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责任人:陈芝双;实施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海岸基干林带和沿江沿河沿溪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1、海岸基干林带建设:绿化总任务为1305亩,其中泥质海岸基干林带435亩、基岩海岸林带抚育87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重要江河溪森林景观带建设工程:绿化总任务88亩,其中瓯江温州段75亩、菇溪13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人:戴本石;实施责任单位:瓯北功能区管委会、桥头镇人民政府、桥下镇人民政府、桥头镇菇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三)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工程
1、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绿化总任务为1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徐贤博;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森林村庄创建:创建总任务80个村(8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省级森林城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巽宅镇)。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巽宅镇人民政府。
(四)森林生态及景观建设工程
1、景区风景林:绿化总任务5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责任人:汤光胜;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山地风景林建设、碳汇林建设、迹地更新造林建设等。
(1)山地造林20340亩(其中火烧迹地14250亩,风景林6090亩):东城街道1580亩,南城街道2760亩,北城街道150亩,江北街道300亩,黄田街道100亩,岩头镇3430亩,枫林镇860亩,沙头镇4060亩,桥下镇2000亩(包括其它温州市级碳汇林1000亩),大若岩镇2000亩,碧莲镇1000亩,巽宅镇800亩,岩坦镇1000亩,鹤盛镇3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碳汇林1000亩。
分管县领导: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责任人: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桥下镇人民政府,碳汇林承建单位。
3、森林公园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功能区、中心城镇启动1个以上城郊森林公园建设,3年内建成(瓯北功能区启动2个森林公园建设,2年内建成)。城郊森林公园由各功能区、中心城镇负责规划、设计、投招标、施工、管理等工作,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提供技术指导;瓯江北岸城市森林公园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设计、投招标、施工、管理等由瓯北功能区负责;建成区内森林公园建设以县规划建设局为主,建成区外森林公园建设以县林业局为主。
分管县领导:陈志斌、胡宝锋;牵头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责任人:陈芝双、郑文荣;实施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要在去冬今春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冬明春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领导班子,确保“省级森林县”创建持续有效开展。各功能区管委会和部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职能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落实责任。今年的“省级森林县”创建工作相比去冬今春任务更重。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今冬明春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今冬明春绿化造林任务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做到责任人、资金、苗木、地块、工作措施、建设成效“六落实”,责任分工要明确,任务分解要及时,监督机制要健全。新建工程必须按绿化的季节和时间要求设计、施工、验收,确保“省级森林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县发改、财政、规划建设、水利、林业、国土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各责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划预算,把各绿化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列入当年计划,汇总报财政部门统一列入年度预算,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保障。要依职责分工落实绿化责任,特别是规划建设、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要用好用足绿化资金,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其它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参与绿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工程建设的氛围。
(四)狠抓进度。各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统筹安排,尽早谋划,狠抓进度。9月上旬要落实任务和绿化地块;9月底编制完成园林绿化和造林工程项目设计,落实绿化资金,做好造林绿化的各项物资准备,特别是苗木准备。10月到11月启动并完成工程投招标工作,完成绿化用地政策处理,力争12月份进场施工;充分利用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底有利时机实施绿化,落叶树种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常绿树种在3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
(五)加强考核。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创建“省级森林县”绿化工作纳入各功能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重要考核内容。县监察局、效能办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各绿化重点工程项目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附件:1.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任务分解表
2.永嘉县2012年山地造林及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计划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今冬明春(2011-2012)绿化任务分解表
(一)县级和中心城镇绿化工程 | |||||
类型 | 面积 | 分管县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县级和中心城镇绿化工程 | 1170亩(780600㎡) | 陈志斌 | 县规划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陈芝双、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
(二)海岸基干林带和沿江沿河沿溪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 |||||
1、海岸基干林带建设 | 泥质 | 435亩 | 胡宝锋 | 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郑文荣、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基岩 | 870亩 | ||||
小计 | 1305亩 | ||||
2、重要江河溪森林景观带建设工程 | 瓯江温州段 | | 瓯北功能区管委会、县水利局、桥下镇 | 徐孟鹤、戴本石、董庆标 | |
菇溪 | | 县水利局、桥头镇、桥头镇菇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 戴本石、戴源涌、金绯宇 | ||
小计 | 88亩 | | | ||
(三)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工程 | |||||
1、平原农田林带林网建设 | 100亩 | 胡宝锋 胡宝锋 | 县农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徐贤博、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
2、森林村庄创建 | 80个村(800亩) | 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郑文荣、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
3、省级森林城镇创建 | 1个 | 县林业局、巽宅镇人民政府 | 郑文荣、金哲旺 | ||
(四)森林生态及景观建设工程 | |||||
1、景区风景林 | 50亩 | 胡宝锋 | 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汤光胜、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
2、山地风景林、碳汇林建设、迹地更新造林建设等 | 山地造林 | ⑴火烧迹地14250亩(其中市级碳汇林1000亩) | 县林业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郑文荣、有关功能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
⑵风景林6090亩 | | | |||
碳汇林(片林) | 1000亩 | 县林业局、桥下镇人民政府 | 郑文荣、董庆标 | ||
3、森林公园建设 | ⑴各功能区、中心城镇启动1个以上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瓯北功能区启动2个森林公园建设,2年内完成),3年内建成 | 陈志斌、胡宝锋 | 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各功能区、中心镇 | 郑文荣、陈芝双、各功能区、中心镇主要负责人 | |
⑵瓯江北岸城市森林公园 | 瓯北功能区管委会、县林业局 | 徐孟鹤、郑文荣 |
附件2:
永嘉县2012年山地造林及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计划表
功能区、镇、街道 | 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计划创建数 | 山地造林 | 碳汇林 |
上塘功能区 | 计16个 | 计4490亩 | |
南城街道 | 4个 | 2760亩(其中景观林760亩) | |
北城街道 | 6个 | 150亩 | |
东城街道 | 6个 | 1580亩(其中景观林1280亩) | |
瓯北功能区 | 计7个 | 计400亩 | |
乌牛街道 | 2个 | | |
三江街道 | 2个 | | |
黄田街道 | 1个 | 100亩 | |
江北街道 | 1个 | 300亩 | |
东瓯街道 | 1个 | | |
各中心镇 | 计57个 | | |
桥头镇 | 5个 | | |
桥下镇 | 7个 | 2000亩(其中市级碳汇林1000亩) | 1000亩 |
沙头镇 | 3个 | 4060亩(其中景观林2060亩) | |
枫林镇 | 3个 | 860亩(其中景观林560亩) | |
岩头镇 | 5个 | 3430亩(其中景观林1430亩) | |
鹤盛镇 | 5个 | 300亩 | |
岩坦镇 | 6个 | 1000亩 | |
碧莲镇 | 4个 | 1000亩 | |
巽宅镇 | 18个 | 800亩 | |
大若岩镇 | 1个 | 2000亩 | |
合计 | 80个 | 20340亩(其中景观林6090亩) | 1000亩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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