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纯电动物流车辆规模化运营扶持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纯电动物流车辆规模化运营扶持方案
为贯彻落实低碳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加速我市纯电动物流车辆推广进程,扶持规模化使用纯电动物流车辆企业的发展,提升其市场竞争力,逐步构建绿色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助力绿色环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义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计划》(义政办发〔2019〕25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运营企业及车辆奖励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企业名下拥有符合本方案明确的“申请奖励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第2、3条的纯电动物流车辆50辆(含)以上。
3.企业已在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场发展委)备案。
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具备条件企业。
(二)申请奖励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所有人为具备条件企业。
2.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符合国家补贴新能源货车技术要求的纯电动物流车辆,包括纯电动货车、纯电动冷藏车以及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等。
3.2019年1月1日(含)后在义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4.已安装车载T-box(车联网系统远程信息处理器,用于读取并传输车辆总线数据和私有协议,将车况报告、位置轨迹、故障提醒、安全防盗等上传服务器)并按要求接入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车辆监管平台。
5.单一年度考核期在金华市域内行驶里程达到1.5万公里以上,其中义乌市域内行驶里程不少于1.2万公里。
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车辆以下简称具备条件车辆。
(三)备案内容、年度考核期以及车辆行驶里程
1.备案内容。企业备案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名下纯电动物流车辆明细、企业备案后添置纯电动物流车辆的需变更车辆明细。
2.年度考核期。单一年度考核期共有2020年考核期、2021年考核期、2022年考核期。2020年考核期自开始实施之日起一年,2021年和2022年考核期以此类推。
3.车辆行驶里程。车辆行驶里程以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监测数据为准。
二、企业及车辆运营奖励原则、标准及申请流程
(一)奖励原则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