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义乌市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下: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对推进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精神,结合《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07〕35号)精神和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规划,加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 1.中等职业教育要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主导专业基础人才的培养,科学谋划,制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提升传统专业”的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思路,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强化主体专业建设,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商贸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专业,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按照现代职业教育“集约式、集团化、高水平、品牌化”的职业学校发展方向,对全市的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战略性整合,加快义乌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完善综合性的产、学、研、训平台,优化教学实践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为技能型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条件。 二、创新机制,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4.为满足职业教育需要,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要逐步达到60%以上。人事部门应帮助并督促职业学校配齐配足专任教师,形成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 5.职业学校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对紧缺或特殊专业教师,经核准后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6.建立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允许职业学校在编办核实编制总数内根据教学需要聘请在本行业、本专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技能人才担任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特聘、兼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30%。 7.特聘教师待遇采用年薪制,工资待遇与正式编制相应专业技术等级教师的平均工资相当。兼职教师工资参照特聘教师工资标准以实际课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给予保障。 8.专业技术评审时,职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单列评审名额和制订评价标准。职校文化课教师与普通高中教师在名额上分列。 9.建立教师培训长效机制,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研修。在单位人员编制上予以倾斜,专业教师每两年中必须有两个月时间在企业相关岗位工作或实习。 10.加大对管理干部、职校教师培训的资金投入。有序选送优秀专业教师赴国内外知名院校相关专业进修学习;鼓励专业教师参加高技能培训,对考取更高级别职业资格证的予以奖励。 三、完善措施,深化校企合作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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