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日前,市政府出台《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工业项目招选和供地方式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新政策,完善工业项目招选和供地方式,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在新的政策中,我市将工业项目分成三大类别,制订了总投资额、单位面积投资强度、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等相应准入条件;确定了相应的招商及供地方式。《意见》明确,A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一企一策”挂牌方式出让,B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C类工业项目采用“先租后售”或“一次性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意见》要求,A类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不少于30万元/亩;B类项目总投资额要求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不少于20万元/亩;C类项目总投资额少于1亿元人民币,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招商主体责任,充分下放招商引资政策权限,授予和扩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和各工业功能区所在镇(街道)对供地面积、财政补助等方面的政策决定权,凡低于我市现有支持政策要求的项目,由各招商主体自行确定,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备案;对突破现有政策要求的优质工业项目,提交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优势产业项目,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扶持政策与项目产出贡献挂钩制度,开展工业用地出让绩效评估和考核,加强工业用地监管,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方星梁)
在新的政策中,我市将工业项目分成三大类别,制订了总投资额、单位面积投资强度、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等相应准入条件;确定了相应的招商及供地方式。《意见》明确,A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一企一策”挂牌方式出让,B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C类工业项目采用“先租后售”或“一次性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意见》要求,A类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不少于30万元/亩;B类项目总投资额要求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不少于20万元/亩;C类项目总投资额少于1亿元人民币,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招商主体责任,充分下放招商引资政策权限,授予和扩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和各工业功能区所在镇(街道)对供地面积、财政补助等方面的政策决定权,凡低于我市现有支持政策要求的项目,由各招商主体自行确定,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备案;对突破现有政策要求的优质工业项目,提交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优势产业项目,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扶持政策与项目产出贡献挂钩制度,开展工业用地出让绩效评估和考核,加强工业用地监管,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方星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