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市政府决定,公布南青口瓦窑山窑址等42处历史文化遗存为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更名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和利用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及时划定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认真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1.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42处)
2.更名的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3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市政府决定,公布南青口瓦窑山窑址等42处历史文化遗存为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更名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和利用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及时划定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认真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1.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42处)
2.更名的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3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