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编制义乌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对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通过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加强衔接,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必须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相衔接,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各专项规划,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及用地规模。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要在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项目供地计划,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3.存量为主,新增为辅。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项目安排的用地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进一步加大存量土地挖掘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4.严格标准,节约集约。列入我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要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的地块为主,预计年内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基础实施条件或规划调整尚未完成的地块不宜列入年度供应计划。在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时,应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三、工作步骤
1.基础资料收集阶段(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25日)。主要是收集各镇、街道、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商贸集聚区管委会)和各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的用地情况、计划安排等计划编制资料,为编制年度全市供地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2.供应潜力和需求预测阶段(2013年1月26日-2013年2月25日)。主要是通过对各类基础资料的分析,合理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和需求规模。
3.供应计划拟制和报批阶段(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5日)。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定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结构及地块,拟订供应计划草案,并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市政府批准。
4.供应计划公布阶段(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20日)。市政府批准供应计划后,将供应计划在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上公布,并开始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职责分工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各镇、街道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共同编制。
1.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商贸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分析、需求情况调查和分析、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供应计划预安排计划。
2.各单位需安排2013年度建设用地的,按照现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于 2013年1月25日前分别向市国土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项目,并填写《2013年度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3.发展与改革部门对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先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作为纳入供地计划的依据。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下达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并对各单位提出的具体地块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同时,对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落实地块提出意见。
4.市国土资源局在各镇、街道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完成项目预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兼顾平衡,拟订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201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规划)局、水务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日常工作。联系人:王春明,联系电话:85589096,电子邮箱:ywwxj001@163.com 。
附件:义乌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申报宗地汇总表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2日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编制义乌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对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通过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加强衔接,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必须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相衔接,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各专项规划,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及用地规模。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要在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项目供地计划,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3.存量为主,新增为辅。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项目安排的用地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进一步加大存量土地挖掘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4.严格标准,节约集约。列入我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要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的地块为主,预计年内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基础实施条件或规划调整尚未完成的地块不宜列入年度供应计划。在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时,应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三、工作步骤
1.基础资料收集阶段(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25日)。主要是收集各镇、街道、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商贸集聚区管委会)和各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的用地情况、计划安排等计划编制资料,为编制年度全市供地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2.供应潜力和需求预测阶段(2013年1月26日-2013年2月25日)。主要是通过对各类基础资料的分析,合理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和需求规模。
3.供应计划拟制和报批阶段(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5日)。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定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结构及地块,拟订供应计划草案,并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市政府批准。
4.供应计划公布阶段(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20日)。市政府批准供应计划后,将供应计划在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上公布,并开始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职责分工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各镇、街道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共同编制。
1.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商贸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分析、需求情况调查和分析、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供应计划预安排计划。
2.各单位需安排2013年度建设用地的,按照现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于 2013年1月25日前分别向市国土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项目,并填写《2013年度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3.发展与改革部门对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先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作为纳入供地计划的依据。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下达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并对各单位提出的具体地块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同时,对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落实地块提出意见。
4.市国土资源局在各镇、街道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完成项目预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兼顾平衡,拟订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201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规划)局、水务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日常工作。联系人:王春明,联系电话:85589096,电子邮箱:ywwxj001@163.com 。
附件:义乌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申报宗地汇总表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