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制砂场管理,经研究,现将全市制砂场规范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制砂场管理实行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对沿江禁止制砂区的制砂场予以取缔,对非禁止制砂区的制砂场实行规范管理,要确保将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好,并实时在线监管,杜绝污水直排。
二、明确沿江禁止制砂区。县级及以上河道两侧红线500米以内确定为禁止制砂区。
三、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工业园区)牵头,环保、国土、工商、水务、执法、供电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有违规制砂的,严肃处理。
四、严格新增制砂场,新增制砂场按以下流程审批。
(一)业主申请。由从事制砂生产经营的业主向属地镇街(工业园区)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