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正文

关于印发《义乌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义乌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试行)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的要求,认真落实《义乌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义人才领 〔2012〕1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原则 

  1.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 

  2.按服务对象设岗位、以服务需求定数量原则; 

  3.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和社区专职人员名额原则。 

  二、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范围 

  根据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需求,主要在以下范围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要按照“一单位一社工”比例设置,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率先在民政、人力社保、卫生、教育、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今后民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民政系统社会福利院、救助、军所、养老等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单独设置社工服务机构。为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对象服务的有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按“一单位一社工”比例设置。目前尚无条件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单位,要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wushi/20210606/26674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