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无违建村(社区)”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义乌市“无违建村(社区)”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市“无违建”创建工作,确保完成2014年“无违建”创建任务,夯实“无违建市”创建基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金华市“无违建乡镇(街道)”考核办法》和《义乌市2014年度“无违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一)划分区块,逐块考核。各镇街(含工业园区,下同)按照《义乌市“无违建创建”实施方案》,划分区块、逐块创建、逐月申报,市“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各镇街创建进度,逐月、逐块考核。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围绕“六无”的目标,重点突出依法全面处置既有违建、严禁新增违建和确保社会稳定等重点。
(三)实事求是,综合考量。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又要充分考虑各村(社区)的实际,实行综合考量。
(四)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扩大活动参与面,增强活动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媒体监督,使创建活动在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中起到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
二、考核对象
各镇街拟申报创建“无违建”的村(社区)。
三、考核内容及赋分
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按“六无”要求、基础工作和综合保障等三个方面12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其中,“六无”要求分解为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的“一户多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6个二级指标,小计60分;基础工作分解为调查摸底、基础台账、舆论宣传等3项二级指标,小计15分;综合保障分解为组织领导、防控体系、群众满意度等3项二级指标,小计25分。考核成绩和年终复核成绩均为85分(含)以上的,为“无违建村(社区)”。
四、考核组织实施
(一)自查申报。每月20日前,各镇街按照创建计划,将当月考核区块内已完成“无违建”创建的村(社区)向市“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并提交如下书面申报材料:
1.该村(社区)创建基本情况,包括总体情况、调查摸底情况、缓拆情况、拆除情况,未拆除的户数、面积及原因;
2.该村(社区)拆除违法建筑物一处一表和汇总清单;
3.该村(社区)无违建户清单;
4.镇街签字确定符合缓拆情形清单及材料(含一处一表)。
(二)组织考核。市“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各镇街“三改一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随机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方式。重点对照“无违建”标准对无既有违建、新增违建管控、信访督办等进行考核。考核达到“无违建”标准的村(社区)的数量和比例作为各镇街2014年“三改一拆”月度排名主要依据。
(三)年终复核。11月开始,市“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中达到“无违建”标准的村(社区)进行复核,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方式,重点对无新增违建、违法建筑防控体系、信访督办等进行复核。
(四)汇总审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市“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定,形成考核意见。“无违建村(社区)”建议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命名。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