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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29

 

 

 

 

201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确保我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二)发展街头献血,加大团队献血,确保我市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三)2015年我市常住人口千人献血率达12.0以上。

二、具体要求

(一)完善献血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强献血工作领导,协调各部门、镇街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并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无偿献血联系机制,各部门、镇街应有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收文后及时将无偿献血联络员名单报市献血办。同时将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二)深入宣传,创造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卫计委要加强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宣传;新闻媒体应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宣传教育,定期刊播献血知识和公益广告;

献血办要充分利用“世界献血者日”等节日,做好无偿献血大型宣传活动;善于积极发现和整理献血先进事变、典型人物并提供给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各部门、镇街、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车站、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通过各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积极动员健康适龄的干部群众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共同完成年度献血工作计划。各镇街、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镇街、部门要根据年度献血工作计划,制定本辖区、部门的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并动员辖区内的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共同实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献血活动,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

市级机关(含所属事业单位)、各直属单位无偿献血人数按各单位实有人数的10%计算(卫生计生系统20%);各镇街无偿献血指导计划人数按本市户籍人口数的0.6%计算。

各镇街、各部门在组织落实无偿献血工作时务必要落实好人员、场地、供电等措施,以利创造安全、卫生的献血环境,提升献血者献血舒适度。具体献血时间由市献血办安排,各镇街及年度献血计划数在10人以上(含)的部门、单位,要在 4月8日前将无偿献血联系人报献血办(见附件)。

(四)加快采供血基础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市中心血站要根据实际需要,在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的区域设置一座固定献血屋,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中心血站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采供血工作,加强操作技能培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广大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全市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

(五)完善预案,做好血液应急保障工作。市献血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血液供应预警响应体系和血液保障应急管理预案,尽量避免出现血液供应紧张状况,保证临床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

(六)先进表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积极献血或者在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2015年全市团队无偿献血计划表

 

 

 

 

 


附件

2015年全市团队无偿献血计划表

序号

部门、镇街

人数

时间安排

 

序号

部门、镇街

人数

时间安排

1

市委办

3

一季度

26

工商联

1

一季度

2

市府办

25

一季度

27

文联

2

二季度

3

人大办

2

一季度

28

残联

3

一季度

4

政协办

2

一季度

29

红十字会

1

二季度

5

纪委

4

二季度

30

发改委

7

二季度

6

组织部

3

二季度

31

经信委

5

二季度

7

宣传部

3

二季度

32

教育局

840

二、四季度

8

统战部

2

三季度

33

科技局

3

三季度

9

政法委

2

三季度

34

公安局

500

二、四季度

10

信访局

 2

四季度

35

民政局

30

二季度

11

机关工委

1

四季度

36

司法局

10

二季度

12

台办

1

四季度

37

财政局

45

二季度

13

老干部局

2

一季度

38

人力社保局

30

一季度

14

编办

2

三季度

39

环保局

20

四季度

15

档案局

3

一季度

40

住建局

40

四季度

16

610

1

二季度

41

规划局

20

四季度

17

党史研究室

1

一季度

42

交通运输局

40

二季度

18

党校

3

四季度

43

农业局

12

一季度

19

农办

2

二季度

44

林业局

6

三季度

20

法院

30

一季度

45

水务局

30

一季度

21

检察院

20

一季度

46

商务局

7

三季度

22

总工会

3

四季度

47

文广新局

26

二季度

23

团市委

2

四季度

48

卫计委

1000

一、三季度

24

妇联

6

四季度

49

市场监督管理局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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