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8日
义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根据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全面提高转型发展质效的若干意见》(义委发〔2015〕2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分设重大科技贡献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等三个奖项。
重大科技贡献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青年科技奖每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1名。
同一项目或成果不得重复申请不同奖项,但可申请上级科学技术奖励。
第三条 重大科技贡献奖授予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等活动中,为本市产业创新链形成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四条 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近五年内取得科技成果的本市组织或个人:
(一)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活动中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
(二)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并对实践产生重要指导作用的。
第五条 青年科技奖授予下列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的;
(二)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的;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创业投资、科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六条 每年9月底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义乌市科技资源管理系统(http://kjzy.yiwu.gov.cn)提出科学技术奖申报,并向市科学技术局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一)义乌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一式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