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引导全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挂牌上市步伐,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企业股改重组、挂牌上市提出如下十条意见:
一、实行企业股改重组、挂牌上市全过程服务。强化与上级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实行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行政审批代办制,对开展股改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在合并、分立、股权转让、重组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部门要开辟快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环节,减免地方性规费。
涉及遗留项目,未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的;涉及补办不动产登记证的,在企业整改后,满足规划、质检和消防要求的,相关部门必须给予及时办理。对历史遗留或需多部门协调的问题,给予专题研究解决。
对证监会和中介机构要求出具的税务(含国税和地税)、环评、社保、消防、安监、行政无诉讼、劳动人事仲裁纠纷、住房公积金、城市规划、国土等无重大违法违规和行政处罚证明,相关部门必须给予及时办理。
二、化解企业信贷风险。对正在股改、已完成股改、即将报会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创新方式,专题研究帮助企业化解对外担保。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和仓单等质押融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机器设备融资租赁等,拓宽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
三、降低企业股改成本。企业因股改需要转让土地房产且仍用于生产经营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不调整土地出让金。在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情况下,企业因股改需要转让资产(包括土地、房产、车船、股权等),涉及权益变化部分实际缴纳税收的地方贡献,和经有专业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增加利润而产生税收的地方贡献,给予100%奖励。企业在股改中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按相关规定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贡献,给予100%奖励。企业在股改中为扩大资本规模引进战略投资者,如股改完成后未挂牌上市等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其实际缴纳税收的地方贡献,给予100%奖励。
开展股改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实行5年财政扶持政策。以该企业完成股改之前3年实际缴纳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种,下同)的平均数作为基数,自企业完成股改后一年起,超过基数部分的地方贡献,前3年给予100%奖励、后2年给予50%奖励。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完成股改的企业,以该企业2013年、2014年、2015年实际缴纳税收的平均数作为基数,自2016年起实行上述5年财政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