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明确采购各方主体职责
采购主体 | 主要职责 |
采购人 | 1.采购项目实行采购人负责制,采购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平、公正、合理性负责。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应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 |
2.根据预算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 |
3.提出政府采购需求并确认采购文件; | |
4.组建定标委员会; | |
5.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
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行验收、结算、付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
7.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 | |
8.负责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的答复,协助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 |
9.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 |
采购代理 机构 | 1.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开展代理活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义乌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wushi/20210606/26621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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