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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义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义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成就和回顾
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各项任务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今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残联组织进一步健全。召开了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残联的内设机构得到了规范;各镇(街道)按规范化的要求重新组建了残联;行政村和社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协会;社会福利企业均明确了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或建立了残疾人协会;成立了盲人、聋人、肢残人专门协会和残疾人体育协会。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二)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近2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700余例;8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48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47名肢残人安装了普及型假肢,完成了76例矫形器安装;系统训练肢体残疾人89名、脑瘫儿童56名、0—14岁智残儿童85名;麻风畸残矫治9例,配置辅助器具96件;免费赠送轮椅380辆,免费配戴助听器280只,供应各种残疾人用品用具3000余件。精神病防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残疾预防,有效地减少了残疾的发生。
(三)义务教育得到普及。全市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9%,其中受训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30%,有近80名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教学校就读,4名盲童在省盲校学习,有72名聋哑学生在市聋哑学校就读。为75名贫困残疾人子女提供入学补助,为近60名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资助了求学经费。
(四)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有2796名贫困残疾人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并由政府出资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有258名特困残疾人享有水电、交通费补贴;有469名重度残疾人享受特殊的生活护理补贴;临时生活困难救济480多人次;累计扶持1000多人次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解决温饱;建有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4个。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为1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修缮了住房。
(五)劳动就业成效明显。连续举办三届残疾人劳动就业洽谈会,发动社会各界爱心助残送岗位;共帮助700名残疾人实现各种形式的就业。其中个体就业140名,集中安置就业247名,分散按比例就业313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率达85%。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42期,接受培训的有3500多人次。
(六)文体活动蓬勃开展。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两次组队参加金华市残疾人运动会,选拔运动员参加省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了三金一银好成绩;参加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获一银二铜佳绩。2003年8月,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来义演出包括“千手观音”等节目引起轰动,2004年“助残日”期间由残疾人自编自演的《情满人间》文艺晚会和《义乌市聋哑人优秀美术作品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七)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市委、市府连续多年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助残一日捐赠活动。出台了有关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生存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正逐步形成;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开办了电视双语新闻和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十五”期间我市在残疾人工作方面成效明显,但离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尚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有关保护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设施和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亟待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社会上扶残助残的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我市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断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全面贯彻《关于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开展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伤残率,贫困残疾人基本脱贫;继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力争达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都能得到培训;加强生产、交通安全教育。
2、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残疾人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3、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社会公众和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逐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建立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积极利用信息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三、分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1、任务指标:
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600例,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为8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25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对5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并为其验配助听器和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有计划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试点。开展成年听力语言残疾康复试点工作。为50名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对100名成年肢残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对80名肢残儿童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知识培训。对15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对70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覆盖全部人口,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的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33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10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50例。配发功能性补偿矫形器4例。
2、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和“慈善光明行动”,密切配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
(2)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新生儿听力障碍早期筛查网络,努力提高聋儿的早期发现率、早期助听器验配率和早期康复训练率;建立0-14周岁残疾儿童筛查制度,做好残疾儿童康复保健工作,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工作机制。
(3)社区康复活动站、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开展成年肢体残疾人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提供日间照料、转介等康复服务。
(4)依托社区康复医疗站、福利院、幼儿园、育智培训中心等机构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5)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以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城乡全部人口的精神卫生检测、治疗和康复网络。
(6)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门诊部、聋儿语训工作室、脑瘫康复部、低视力服务部、听力技术监测中心、育智培训中心等康复机构的作用,改善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社会效益。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机制,逐步实现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置。建立工疗、托养等康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7)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以康复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社会各界参与,资源共享,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全面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教育
1、任务指标:
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重点,提高广大残疾人基础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全面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盲、聋、弱智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每年上录取分数线的高考残疾学生录取率力争达到百分之百。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统一部署、统一验收。
(2)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3)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相衔接。做好残疾学生中、高考录取工作,对进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予以特别的照顾。
(4)开展“相伴十六年,爱心助成材”行动,使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帮助完成学业,杜绝出现残疾学生贫困辍学现象。
(5)依托育智培训中心,对智残儿童少年进行综合康复训练。
(6)积极开展残疾人扫盲培训,宣传并推广中国手语和汉语盲文。
(三)就业
1、任务指标:
通过依法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开发公益服务岗位、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新增200名残疾人就业。完成4000人次残疾人职业培训任务,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大力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业,培训盲人按摩师10名。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8%以上。
2、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促进残疾人依法就业,加强就业指导。
(2)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工商、税务、民政、人事劳动、残联等部门要联合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年检年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残疾职工待遇,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推动残疾人职业培训向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方向发展。残疾人培训要列入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内容,积极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做到培训与生产、就业相结合,促进残疾人培训就业。
(4)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对残疾人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建立与用人单位互通的制度,促进稳定就业。
(5)完善盲人按摩指导工作,加大对盲人按摩行业的扶持和保护力度,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6)创办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四)扶贫和社会保障
1、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