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镇(街道)、行业监管部门不得另行制定本镇(街道)、行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二、在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办法试点。
三、现场评分法招标项目在定标时,应坚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原则。
四、项目完成评标后(现场评分法招标项目完成开标后)招标人可即行进行定标工作。
五、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本通知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规范管理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8年3月27日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