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坚持以市场导向和法治方式有效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20条。
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意见》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明确了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市新增工业用地出让按照本意见执行,存量工业用地转让(含司法处置)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三条明确了《意见》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明确了《意见》的单位职责分工。
第五条明确了定期更新全市工业投资项目分行业准入控制指标的要求。
第六条明确了新增工业用地净地出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