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建立健全我市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40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金华市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当前消防工作的需要,经前期调研、讨论和咨询,我支队牵头草拟了《义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蓝本,结合我市实际,经反复研究修改后形成。《实施意见》共包括不断强化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监管职责、科学规范社会单位的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强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四个大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