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快非财政预算管理公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是明确了机构性质。幼儿园园长由相关主管部门任命,资产国有或部门、集体所有,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登记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开展学前教育服务。
二是明确了管理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监管和指导,并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能。
三是明确了运营模式。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实行“自行收费、自主管理、自行聘用、自主发展”的“四自”发展模式,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财政补助。
四是明确了队伍建设要求。对人员配备标准、人员身份及待遇等作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