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多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我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00余家,为全市5万余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助餐、配送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到60%。但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与其他先进地区仍存在显著差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的功能和覆盖面,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有效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能级,打造“幸福养老、浙里更好”的义乌样板,拟订了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
《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浙民福〔2018〕57号)。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