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相应政策的调整,尤其是2016年实行住房货币安置政策和2018年调整了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以后,征地拆迁补偿成本大幅度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提升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平衡我市土地成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共同代拟了《关于实行划拨土地成本价格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过程
今年年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根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土地市场发展情况和困难,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先后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进行研究会商。2019年6月,上报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7月1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划拨土地成本价格收费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明确划拨土地成本价格收费的范围。我市范围内所有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用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