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土地集约规模经营,解决规模经营户发展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经发〔2015〕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义乌市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经发〔2015〕6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二十三条,明确了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的发证机关、发证条件、发证流程、换发、补发、收回和撤销登记等。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