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中心镇(街道)监管分中心(以下简称“镇街监管分中心”)建设,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乌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义政办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镇街监管分中心
在镇(街道)设立义乌市事中事后监管中心镇(街道)监管分中心,市监管中心入驻部门下沉在镇(街道)的监管力量以及镇(街道)自身监管力量,纳入镇街监管分中心统筹管理。镇街监管分中心主任由镇(街道)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常务副主任)兼任,镇(街道)综合监管中心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市监管中心入驻部门派驻镇(街道)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不设基层站所的入驻部门明确1名负责人兼任分中心联络员。
镇街监管分中心主要职责为:
1.依托镇(街道)综合监管中心,统筹协调辖区内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负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有关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
3.牵头组织辖区内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探索开展综合监管工作;
4.完成市监管中心和镇(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运行机制
1.镇街监管分中心实行虚拟化设置、实体化运作、平台化管理,纳入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管理,运行管理由镇(街道)综合监管中心负责,接受市事中事后监管中心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