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义乌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义经信技装〔2016〕2号)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义乌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
2.有较强的设计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人以上,近两年获得授权专利3项以上,至少2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年工业设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中心所在企业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含),且用于工业设计专项资金不低于研发经费的30%。
(二)市级工业设计企业认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义乌市境内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强的工业设计能力。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2.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3.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服务制造企业10家以上。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215号)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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