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 制定背景
我市2016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6〕20号)已到期,为进一步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公共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市民的基本出行需求,加强政府补贴的导向和绩效,推动公共交通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由交通运输代为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国发〔2012〕64号《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第四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重点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
第五条第一点: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对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偿。建立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