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单位:
现将《鄞州区房地产经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局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鄞州区房地产经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建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运作规范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行政机关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确保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领规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的原则,严格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营行为,使房地产经纪市场各种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营造公平、诚信、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房地产经纪市场和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对象
鄞州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及分支机构。
三、整治主要内容
(一)从业主体资格方面:
1、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检查经纪机构是否已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对未按规定备案的机构,督促其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备案;
2、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是否按规定进行注册并持证上岗,是否参加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二)经营执业行为方面:
1、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将经纪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有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策划或参与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或住房租金价格、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以欺骗手段促成交易、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为2011年8月中旬至2011年10月上旬:
(一)第一阶段(2011年8月底)为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建设局会同区发改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具体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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