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动态、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行为,确保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合格有效,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宁波市鄞州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动态、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行为,确保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合格有效,预防和减少药械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报告分为事前报告、事后报告、突发事件报告和年度报告四类。
(一)事前报告
企业应在以下事项发生前填写《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要事项报告表》(附件1),及时书面报告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1、暂停生产的医疗器械准备恢复生产;
2、受委托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投产或暂停后恢复生产;
3、新注册产品首次投产;
4、企业准备改建、搬迁生产场地;
5、终止生产国内销售的医疗器械后准备恢复国内生产销售。
(二)事后报告
企业应在以下事项发生后填写《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要事项报告表》,及时书面报告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1、暂停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2、企业所有权人、法人、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及生产、技术、质量负责人、专职检验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变动;
3、终止生产在国内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或取消生产场地。
(三)突发事件报告
企业应在以下事项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先以电话方式报告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然后填写《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发事件报告表》(见附件2)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提交处理情况的报告。
1、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因产品质量引起的医疗事故,或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2、在辖区以外发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处理情况;
3、在辖区以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4、在辖区以外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批评,以及处理情况。
(四)年度报告
企业应在12月10日前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提交年度报告。报告内容:
1、产品生产销售及质量情况,包括全年产值及增长率、生产品种及数量、退货及处理情况、不合格产品及处理情况;
2、企业组织结构与生产、质量、技术负责人以及生产条件的变动情况;
3、企业质量体系建立、运行、完善情况,包括内审、管理评审、第三方认证或复查情况;
4、当年接受监督检查、监督抽验、摸底抽查,或受到责令改正、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整改情况;
5、全年质量事故、顾客投诉、不良事件监测与处理情况;
6、企业信用体系建立、运行和报告重大事项的情况;
7、企业根据分级原则,对质量信用等级的自我评定意见;
8、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联系单。
二、报告方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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