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2023年鄞州区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商务〔2023〕56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镇、街道(园区)初审,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现将2023年度区航运物流业(第二批)拟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3日。下列项目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4年11月3日前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8264。
序号 | 业务类别 | 企业名称 | 拟奖励金额(万元) |
1 | 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宁波港东南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17 |
2 | 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浙江港东南物流有限公司 | 69 |
3 | 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宁波港东南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 | 12 |
4 | 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宁波港东南海铁物流有限公司 | 60 |
5 | 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宁波港东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30 |
合计 | 188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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