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区级相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7号)、《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宁波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甬两新办发〔2024〕2号)和《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甬商务消费〔2024〕168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具体适用范围见附件1),并根据企业意愿和能力分批次纳入实施企业名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鄞州区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政策企业申报条件
1.在鄞州区注册从事家电或智能家居销售企业。
2.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稳定的发放和核销消费补贴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帐。
3.具备配送、安装、调试、维修、收旧等服务体系。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方相应授权。
5.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6.具备和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
7.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承诺函,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98736。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企业申请表(附件2);
2. 参与企业政策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3);
3.企业门店名录(附件4);
4.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5);
5.营业执照(含门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简介、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纳税报表、历史家电类零售销售发票示例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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