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0〕12号)、《2020年宁波市鄞州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商务〔2020〕79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商务楼宇政策奖励(补助)项目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交送鄞州区商务局(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617办公室)。
特此公示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2021年10月13日
商务楼宇政策奖励
序号 |
奖补项目 |
奖补企业 |
拟奖励金额(万元) |
1 |
老旧楼宇有机更新奖励 |
宁波恒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4.37 |
2 |
专业特色楼宇奖励 |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 |
3 |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shangwuju/20211014/42883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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