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鄞州区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商局[2018]140号)文件精神,经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审核,拟兑现2018年度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奖励资金,共计182.7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3日-9月9日;电话:89298282.
企业名称 |
金额 |
宁波爱默隆生鲜连锁有限公司 |
38.2 |
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40 |
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
2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shangwuju/20190906/2520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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