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波市鄞州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9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已于2019年8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建设用地1.0214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0214公顷,批准文号为浙土字(330212)A[2019]-0001。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利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表)。
面积单位:公顷
序号 |
名称 |
乡镇 |
村 |
总面积 |
其中耕地 |
四至 |
规划用途 |
1 |
云龙镇云丽路南侧1号地块 |
云龙镇 |
林牧场 |
0.8980 |
|
东:道路;南:厂房;西:厂房;北:道路 |
工业 |
2 |
咸祥镇咸二村3号工业地块 |
咸祥镇 |
咸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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