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的原真性保护体系,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基地、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8〕155号)、《鄞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鄞政办发〔2009〕110号)和《鄞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鄞政办发〔2009〕1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对已列入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基地和传承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了申报评定。经研究,决定命名横溪镇金山村等18家单位、钱元康等15位同志为鄞州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传承基地和代表性传承人,田螺姑娘的传说等8项民族民间艺术项目为鄞州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鄞州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传承基地名单
2.鄞州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3.鄞州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
鄞州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传承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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