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2013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鄞州区2013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设工程扬尘控制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宁波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8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工作原则,通过实施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减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为打造美丽洁净宁波、建设“两个基本、四好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范围
鄞州中心城区和各中心镇、镇(乡)所在镇区。
三、控制指标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位于城区、镇区主要路段的市政公用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沿工程四周连续围档设置率达100%;
(二)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100%;房屋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达100%;
(三)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达100%;道路开挖等作业洒水压尘措施落实率达100%;
(四)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达100%;
(五)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达100%;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率达100%;
(六)拆迁工程必须采取硬质封闭围档,设置固定出入口;拆迁作业洒水压尘措施落实率达100%;拆迁余料集中堆放,遮盖率达100%;
(七)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标牌,载明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信息,标牌设置率达100%;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5月30日前)
制定出台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完成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达不到标准的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记录整理汇总,以备检查。
2.新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按照相关规范和控制标准组织实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
由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阶段对所管辖项目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达标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
区“三思三创”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综合整治成效。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底前)
对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并对综合整治中表现突出的部门、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进行表彰。
五、责任分工
(一)区“三思三创”办:指导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参与协调综合整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区住建局:履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开展联合督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协调综合整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区文明办:参与指导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和省文明区创建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五)区财政局:根据计划落实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六)区环保局:推进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监测网络优化和强化工作;每月一次发布区中心城区的降尘监测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的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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