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鄞州区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美丽镇村、幸福家园”实施步伐、加快建设质量新鄞州,根据《印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鄞党办〔2012〕11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整治工作。现确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净化、美化为目的,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任务,集中时间对全区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2〕87号)文件精神,第一阶段整治范围为全区高速公路沿线用地可视范围内的有证有照和无证无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见附件),下阶段将逐步把整治范围扩大到“四边”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二)整治目标
1.对有证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移址搬迁,对无证无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行就地取缔。
2.对有证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移址搬迁和无证无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就地取缔后的原场地,必须拆除清理原有建筑物并进行有效的覆绿还耕。
3.对有证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移址迁往的新场地,必须从根本性治理的长远规划出发,合理选址布局,避免二次搬迁。
三、整治时间
自本实施方案出台之日起至2013年6月底结束。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整治是“美丽镇村、幸福家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面广线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特点。相关镇乡(街道)作为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专门的整治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专职科室和人员、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确保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供销社要负责做好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调查核实,并协调相关镇乡(街道)和部门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区公安分局要负责做好拆违、整治过程中的治安配合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做好规划违法清查工作,并对涉及规划违法的建筑依法进行查处,协同镇乡(街道)依法拆除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区工商分局要负责做好有证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年检把关;区国土资源分局要负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违法用地的认定工作。对本次整治的情况,由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对完成目标的镇(街道),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稳妥推进,注重长效。高速公路沿线有证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搬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相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协调各方利益,扎实稳妥地做好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相关镇(街道)要以本次整治行动为契机,以根本性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科学规划、逐步缩减、合理布局、严密管控、杜绝反弹,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附件:全区高速公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整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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