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要求,对全区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排查,依据消防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了二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予以公布,请隐患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公共消防安全。
一、宁波市宁和豪景酒店有限公司
整改指导单位:区公安分局
整改督办单位:中河街道办事处
整改期限:2013年4月30日前
二、宁波市鄞州云龙时间商务宾馆
整改指导单位:区公安分局
整改督办单位:云龙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13年4月30日前
以上二家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各督办单位要落实专人,积极、主动督促指导火灾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存在的火灾隐患及判定依据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附件
存在的火灾隐患及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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