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多处工地发生亡人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扎实推进“平安鄞州”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业属高危行业,易引发重大伤亡事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推进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施工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盯防控事故不放松,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各项制度,确保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强化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一)区住建、发改、城管、交通运输、水利、供电等相关部门以及区新村办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和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二)区安监负责综合协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三)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中心)管委会,负责本行政(管理)区域内未纳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包括改建、扩建、拆迁、装修)项目,如新村建设等项目的综合监督管理;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肃安全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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