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楼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扎实推进“平安鄞州”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楼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大型建筑大量建设并投入使用,给我区的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楼宇建筑的建筑规模大、进驻企业多、人员密集、功能综合、设备设施复杂且使用频繁,极易产生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从事关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我区形象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楼宇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楼宇建筑安全监管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楼宇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和重点
做好楼宇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坚持“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依法履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楼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楼宇建筑安全监管的重点是,全区范围内非住宅多层、高层或大型建筑(不含各级党政司法机关独立使用的楼宇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筑(幕墙等)安全、附着物(标识、广告、空调外机等)安全、施工(改建、装修等)安全、高处作业(粉刷、喷涂、清洁、安装或检修等)安全、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热力蒸汽管线等)安全、供气供电安全、地下空间安全等。
三、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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