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
现将区经信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4年4月8日
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2014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技术改造资金有效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由区财政安排,用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和示范企业奖励。
第三条 资金使用原则
1、自主创新原则。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等创新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加快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步伐。
2、优化升级原则。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目标,不断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大力支持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资源能源消耗少、附加值高、区域贡献大的优质项目。
3、分级扶持原则。通过分级扶持和发展五大新兴产业、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的项目,带动一批技改项目的实施。
4、示范带动原则。通过示范企业的评选,强化示范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机器换人”工作。
5、规范管理原则。完善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绩效评价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项目审计。
第二章 范围及对象
第三条 鄞州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所开展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导向目录且通过核准或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
其中:“机器换人”示范企业和项目为纺织服装加工、电子装配、家电制造、机械加工、文具制造、塑料制品生产等领域中装备应用企业及其技改项目和为这些领域制造智能生产线(整机)或功能部件的企业及其技改项目,不包括:新办企业、包装印刷企业。
第三章 补助或奖励标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jingxinju/20181115/16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