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库办﹝2022﹞53号)及《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甬财采﹝2022﹞175号)要求,现将做好2022年我区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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