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精神,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明确要求。今年财政部已内部2次通报了各地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开展情况。近期,浙江省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印发了《浙江省2020年推进消费扶贫行动方案》,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482号),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提出以下工作和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
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推进消费扶贫,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助力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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