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中队、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筑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甬应急〔202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筑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风险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为春节等重大节日、重要时段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开门安、开局稳奠定扎实基础。
一、行动时间
2022年1月15日至4月15日。
二、重点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存储,不含加油站)领证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涉危)按40%比例抽查;工矿领域风险普查涉及重大风险企业全覆盖;工贸领域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按25%比例抽查;对工伤事故多发、近三年内曾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年内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的企业重点抽查。结合省工业企业在线平台中重点企业,如重大风险企业、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精准执法;结合安责险企业服务,对专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实施重点执法。结合交叉执法活动,通过互查互比破解“灯下黑”现象。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筑安”专项执法行动是为春节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行动。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的“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原则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统筹,要结合各地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安排精干力量,加强研判,科学高效组织专项执法行动。
(二)数字赋能、精准执法。要充分依托宁波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平台、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等数字化平台的重要支撑作用,认真搜集分析一批存在重大风险、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且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企业,科学梳理,精准确定执法重点范围和对象。
(三)严格执法、注重效能。上下协同,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镇(街道、园区)执法力量作用,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协调联动,创新执法方式,强化优势互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及时报告并移送需要上级部门研究解决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整改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责令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一律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一律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从严惩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监督检查情况一律录入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处罚作出后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全过程留痕。行政处罚立案数不低于监督检查数的20%,行政处罚案均值不低于3万元,多渠道多方式深挖案源,强化行刑衔接,办理移送治安处罚、移交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按件数在年度执法评估中予以加分。区应急管理局每月曝光一批(不低于5家)典型案例,达到处罚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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