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以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力保障“六大专项行动”,为鄞州“名城强区”建设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戴华祥副区长为组长、毛勇副主任及八个区级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监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评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也要成立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全区性的宣传活动由“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具体内容见附件1。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贴近基层一线、贴近生产生活、贴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一线职工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热情参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紧扣活动主题,早谋划,早部署,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结合风险辨识管控和行政执法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充分保证人力、物力,确保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密切协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扩大宣传教育面,引导公众广泛参与,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让安全生产常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依据本通知,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力度,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并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和图像资料,活动结束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请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将活动方案于5月29日前、活动总结于6月29日前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陈丹露 ,联系电话:87417857,传真:87417880。
附件:
1.鄞州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鄞州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数据统计单
3.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鄞州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鄞州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戴华祥 副区长
副组长:毛 勇 区府办副主任
钱帅鸿 区安监局局长
应林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光华 区公安局副局长
陆立平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春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迎春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华 团区委副书记
卢培军 区妇联副主席
组 员: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副主任王仁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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