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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文件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4号)和《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嘉政发〔2011〕47号)要求,2011年我区粮食生产要按照“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创新机制、提高收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33.8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7万吨粮食总产及2.1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任务,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
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农户(含经县级农业部门认定、市和省农业部门审查、运作规范、开展粮食生产统一服务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和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5元的补贴,市、区财政按规定配套每亩补贴25元。继续实行油菜种植大户(指全年油菜种植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直接补贴政策,省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以上粮油大户补贴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给农户。
二、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
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继续对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给予补贴。进一步扩大补贴农机具种类,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加大对插秧机、烘干机等机具的推广力度。继续对本区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的农民,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对接受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农民,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上述补贴以“农机(植保)作业券”的形式发放,由省财政与市区按四六比例分担。在上级制定的插秧机、塑料秧盘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对购置插秧机、塑料秧盘再给予10%的补贴,各镇、街道按1:1配套。
三、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
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保险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冰雹、雪灾、扬花期低温和主要病虫害等造成的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各级财政给予全额保费补助。
四、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
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抓落实、保质量、建机制,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排配套渠系,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2011年重点在新塍镇、王江泾镇建设千亩以上粮食生产示范功能区各1个,全区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2.11万亩。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要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水稻机械化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粮食收购订单优先落实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实行项目制管理,每个项目录入数据库、电子地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机械装备、田间作业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业“三新”技术推广。同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开展农机作业、稻谷烘干、工厂化育秧、农机维修、农资供应等服务。鼓励开展土地流转、机械作业、育供秧、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继续抓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五、继续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2011年在全区继续开展水稻高产创建,组织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每村选择3~5个种粮技术较好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镇、街道都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区级重点抓好50个水稻高产示范方和500户水稻高产示范户建设。在王店镇、新塍镇、油车港镇建设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各1个,年终将对高产示范方和示范户进行考核评比,对获奖示范方和优秀高产示范户给予奖励。继续实行高产示范创建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完善区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创建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农经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经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新塍镇政府、油车港镇政府、王店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员。区成立万亩水稻高产示范方建设实施小组,由区农经局局长任组长,区农经局、王店镇政府、新塍镇政府、油车港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高产创建专家组人员、王店镇农技服务中心、新塍镇农技服务中心、油车港镇农技服务中心等相关农技员为组员,组织栽培﹑植保﹑土肥、种子﹑农机等技术力量参与和指导项目实施。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和高产示范竞赛。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标准农田地力培肥建设